露營用品出租注意事項


親愛的消費者您好:

山松戶外感謝有機會服務您,在您租賃前請務必閱讀清楚租賃等合約事宜。

商品租賃

天數計算
  • 租賃基礎天數為兩日起。
取貨與歸還
  • 如需展延或臨時續租,需先取得店家同意。
租賃品點檢
  • 取貨點檢:請當場檢查裝備情況,經確認無誤並簽收後,始得領取裝備。如請他人代領租賃品,代領租賃品者請攜帶訂購租賃者含有身分證之相關證件,並務必進行點檢事宜。租賃品一旦離開營業現場,即視為雙方認為商品皆無誤。
  • 還貨點檢:租賃品如有未達租賃品點檢標準,將會收取相關賠償及服務費並於押金中扣款。
  • 歸還出租物件時,如出租物件損壞或嚴重汙漬,山松戶外有權逕向承租人求償應盡的損害費用或清潔費用,商品損毀之後發現將無法繼續承租條件,則視同商品整組損毀需以市場價值照價賠償。如出租物件有遺失,承租人將須依市場價值全額賠償,或出租人依實際裝備新舊情況酌收費用。
清潔費用規定:
  • 內帳:如有髒汙及泥巴(腳印)需加收清潔費500~800元
  • 睡墊/睡袋:如有髒汙泥巴濕掉臭掉須加收1個清潔費200元
  • 帳蓬:如有火鍋油煙味/烤肉味/煙燻柴燒味,依照味道收取清潔費500元/1000元
如租用裝備使用過程中產生意外事故,致使受傷、死亡等,與山松戶外無關,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賠償。

支付方式

於線上訂購時收取租金,押金於領取裝備時付現金。 在歸還租品後,經工作人員確認租賃品無汙、無損、無誤,租品數量品項正確,退還押金。

押金

租金新台幣2999元以下,押金為新台幣1000元;租金新台幣3000元至9999元,押金為新台幣5000元;租金新台幣10000元至19999元,押金為新台幣10000元;租金新台幣20000元以上,押金為20000元。押金將於裝備完全歸還給店家後,退還給客戶。如有裝備損壞,將依實際情況酌收費用。因部分商品單價高,故押金可能會隨商品價格而變動,若有變動會提前告知。

取消與更改

由於受限營運機制、個資問題和銀行金流部分,無法處理後續訂單變更事宜。
建議客戶:
  • 如欲增加租賃品:您可以再下一個新訂單,並在取貨日當天一起領取兩張訂單租賃品。
  • 如欲退掉租賃品或更改日期:建議您直接取消該筆訂單,重新訂購。

退訂規則

  • 取貨日前7天(含)以上:收取5%手續費,其餘退還
  • 取貨日前7天內:予以不退還預收租金
※因下列因素,得以退還全額租金:
  • 不可抗之天然因素,經政府公告停班停課則全額退費,如颱風 (但不含大雨、寒流等)。
  • 山松戶外主動退租(如商品無法承租等)。備註 : 山松戶外有權以同等值商品進行更換權,訂購者不得以此要求賠償或者退款。

出租車出租注意事項

違反交通規則

  • 乙方責任支付在租賃期內因使用車輛而產生的費用、交通違規、罰款、E-tag通行費、停車費、行政費用和所有其他費用。
  • 牌照行車執照或車輛被扣部分,自被扣之日起至公路監理機關通知領回日止之租金及衍生費用由乙方負擔,若甲方因此受有其他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管轄權

  • 簽訂本租賃協議後,承租人聲明已詳細閱讀並理解所有租賃協議的內容物件,並同意其中規定。
  • 若發生爭議訴訟雙方合意以桃園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禁駛區域

出租車輛允許在所有公共柏油道路上行駛,禁止行駛在河床產業碎石道路等在未經授權之區域,倘若駕駛造成的車輛損壞,承擔全部責任。

確認使用者

  • 出租車只能由甲方授權的人駕駛,並確實提供了駕駛執照和個人身分之確認,未能提供準確的資料可能會使保險失效並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 乙方必須保證向甲方提供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資料都是真實且完整的;特別是,再取車時,保證原始預訂中提供的資料沒有意圖性的更改。

取車與歸還

  • 承租後,乙方需熟悉車輛及其操作,在承租人簽署的文件上註明車輛狀況。備註:請務必時間進行車輛操作說明、配備及車輛點交。
  • 取車時需要核對司機的駕駛執照,外加含有照片的第二證件身份證或健保卡。
  • 出租車必須加滿柴油箱歸回(取車時滿油),內部必須清潔(乾淨的洗手台/瓦斯爐/冰箱),無需清洗車輛外部,還車時車輛將進行比對取車時的狀況,甲方保留對隱藏的缺陷收取費用的權利,廢水箱和清水箱必須是空的,甲方保留向承租人收取損壞、缺少燃料、損壞或丟失的隨車設備、因使用不當而導致的,全部維修費用以及額外的清潔費用。

安全使用

  • 在不使用炊具、冷氣、冰箱和加熱器時,請確保始終關閉,並在晚上休息前和開車前關閉瓦斯氣瓶。
  • 除了冰箱為車輛行駛可以操作的設備,其它請在車輛停在停平地上並拉上手剎車的情況下使用其它電器及設備。
  • 準備行駛車輛前請務必確保關閉瓦斯氣瓶以及斷開外接電源的連結。
  • 要求乙方在使用出租車及其設備時始終保持謹慎愛惜的態度,並遵循指示說明。如不確定如何操作,請隨時與本公司聯繫任何相關事物。
  • 如果甲方合理的認為乙方不適合租用露營車輛及小客車,甲方保留拒絕任何租用的所有權利。

出租車保養及公里數

  • 甲方在車輛出發之前進行了廣泛的安全和技術測試。
  • 甲方確保租用的車輛在交付時清潔乾淨,油箱滿格,電量合適,可隨時行駛。
  • 乙方承諾,租用車輛善盡善良管理人義務(責任),並按照法律規定駕駛。如果違反這些條款,承租人對此產生的任何費用須承擔全部責任。
  • 租金內含1天24小時露營車可行駛300公里、小客車可行駛300公里,如超出限定里程每一公里收取新台幣20元需現場支付。

露營用品設備

  • 甲方提供露營用品,露營車提供桌子兩張、椅子兩張、枕頭兩個、床單一個、行動電源一式、行動冷氣一台、氣氛燈泡一組、卡式爐一個;小客車提供充氣床墊一個、行動電源一式、氣氛燈泡一組、卡式爐一個。
  • 寵物只能在事先與甲方達成協議後攜帶,並承諾在車上時全程在寵物屋內,不得在車內自由活動。
  • 露營車上僅供輕食烹調,不得煎牛排、魚..等油煙食物,如果檢測到車輛有油煙或離譜氣味將無法出租時得賠償損失之租金,額外將收取新台幣2000元的清潔費。
  • 車內嚴禁吸菸,如檢測到煙味以及車內有動物自由活動造成毛髮脫落之情況,將收取新台幣2000元的清潔費。
  • 若露營設備不足,可至官方網站向甲方租賃。

取消訂單手續費收取說明

  • 1. 乙方通知解約於預定租車日十日前,不含出車當日,甲方退還已付租金百分之百扣除5%手續費。
  • 2. 乙方通知解約於預定租車日七至九日前,不含出車當日,甲方退還已付租金百分之五十。
  • 3. 乙方通知解約於預定租車日四至六日前,不含出車當日,甲方退還已付租金百分之四十。
  • 3. 乙方通知解約於預定租車日二至三日前,不含出車當日,甲方退還已付租金百分之三十。
  • 5. 乙方通知解約於預定租車日一日前,不含出車當日,甲方退還已付租金百分之二十。
  • 6. 乙方通知解約於預定租車日當日,甲方不退還已付全部租金。
  • 7. 契約如遇天災、地變、颱風、政府發布之事項致不能履行時,甲方返還全部租金。
※備註:本車輛及隨車配件,出車前以錄影形式存檔,以便還車時做比對。
TOP